嘉頓時時食 2009:
Justice - D.A.N.C.E MV 2007
見到以上的案例,有話想說:
我們的ECD說過,當下的觀眾喜歡挑剔多過欣賞,
所以對Creative在創作上的獨特及計算都很有要求,
相信業界裡不論Art base 或者Copy base 都著這一個目標,
可是近幾年不停出現許多"疑似抄襲"的作品,其實"相似"與"相同"總能分得出,
表達手法相同,轉一個Say,瞞得過自已,再瞞得過客戶,但又怎能瞞得過觀眾和同業?
我無法干預他們的"策略",又或者種種都是一個恰到好處的巧合。
我是廣告界裡的一個小小人物,沒有資格評論什麼,
我只想大家知道,每天都有專業的廣告人努力提煉好作品,
你在媒體上見的,並不是廣告創作界的全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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